能真正吸引人信主、跟從主的,不是教會的活動,而是信徒生命的質素。假若來參加教會活動的人看不到教會的信徒有著基督的品格,他們就不會認真悔改信主。

我們要在言語和行為上,證明基督如何改變了我們的生命,讓人看見我們在信主後的生命,與未信主之前有什麼分別。我不是說環境或生活上的改變,而是說品格和愛心上的改變。概括來說,信主之前,我們會覺得自己是個好人,不認識人與神若沒有愛的關係,便是遠離神的罪人。

我想特別提出我們信主之後,應有著基督憐憫和恩慈的品格,因為人若不是曾經領受過主赦罪的大恩,體驗過祂對我們的憐憫和忍耐,我們就不會知道原來不憐憫人是一種虧欠主的罪。人若能實際向人發出憐憫和恩慈的行動,這就確認他們已接受了主赦罪的大愛,是真正重生的基督徒。

在馬太福音記載有兩種人都稱呼耶穌為他們的主,可是只有那些憐憫人的人:就是那些實際把水、衣服、食物、安慰帶給有需要的人,他們才能進入永生;相反那些不憐憫人的人,卻會被拒於永生的門外。這不是說我們是憑善行得救,乃是要說明不憐憫人的人,本身沒有饒恕和憐憫人的能力,因為他們從來沒有接受過上主赦罪的大恩,在屬靈的層面上,仍是死在罪惡與過犯中,與主沒有生命的關係。

保羅勸勉一切真正信主的人,要以恩慈相待,存憐憫的心,彼此饒恕,正如神在基督裡饒恕了我們一樣。我們要誠心自問,究竟在主的眼中,我是什麼樣的人?是被主稱讚、滿有恩慈憐憫的綿羊?還是被主責備、不理會別人死活的山羊?

– 馮大衛牧師的互勉